委托企業(生產企業)和受托企業(出口企業)簽訂代理出口協議后,由受托企業報關并辦理出口收匯核銷,開具出口發票,把退稅聯及記賬聯交給委托方退稅和記賬用,在報關出口之日起(報關單日期為準),30天內由委托方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退稅認定,60天內由受托方到其主管退稅機關辦理代理出口貨物證明,90天內委托方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稅。委托出口自產貨物的生產企業,在貨物出口并在財務上作銷售處理后,應在生產企業出口退稅申報系統中填報《出口貨物退稅申報明細表》和《出口貨物退稅匯總申報表》,并提供出口退稅的有關憑證,報送主管出口退稅國稅機關。
委托企業(生產企業)和受托企業(出口企業)簽訂代理出口協議后,由受托企業報關并辦理出口收匯核銷,開具出口發票,把退稅聯及記賬聯交給委托方退稅和記賬用,在報關出口之日起(報關單日期為準),30天內由委托方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退稅認定(第一次業務),60天內由受托方到其主管退稅機關辦理代理出口貨物證明,90天內委托方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稅。
《匯總表、附表、明細表》(一式三份)、報關單(出口退稅聯)、出口發票(出口退稅聯)、增值稅申報表(主表)、自產貨物證明、代理出口證明。
委托出口退稅資料
委托出口自產貨物的生產企業,在貨物出口并在財務上作銷售處理后,應在生產企業出口退稅申報系統中填報《出口貨物退稅申報明細表》和《出口貨物退稅匯總申報表》,并提供出口退稅的有關憑證,報送主管出口退稅國稅機關。
(1)主管受托企業出口退稅的國稅機關簽章的代理出口貨物證明;
(2)委托企業與受托企業簽署的代理出口協議;
(3)受托企業出口委托出口貨物的出口貨物報關單(出口退稅專用聯)、出口收匯核銷單(出口退稅專用聯)及出口發票(出口退稅專用聯)。
1、辦理出口退稅登記申請表(國稅12366領取)
2、企業法人營業執照(副本)
3、稅務登記證(副本)
4、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審批表或年審審批表
5、銀行開戶證明
6、代理出口協議(無進出口經營權的生產企業提供)
7、組織機構代碼證
8、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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